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米31-31、米33-31、米35-31、米41-28、米43-28天然气
时间:2018-10-22 10:3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米31-31、米33-31、米35-31、米41-28、米43-28天然气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资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 邮编:719000
联系人:王总
电话:15319600004
环评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融智大厦2013室
邮编:719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2-3832272
电子邮箱:3057708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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