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并通过技术评估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报告全本进行公众参与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与子洲县交界处
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井场地面工程、集气站、生产保障点、集输管网,同时配套建设进站场道路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张海洋 电话:029-86505824
环评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刘工 电话:0351-7588883
附件1: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全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UXJz-e4LvWaS31QE0oVmQ提取码: cq55)
附件2: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