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开征环境保护税,促进生态环境发展
时间:2018-09-07 13:24:18
开展绿色环保税,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11月3日,太原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太原市地税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正式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这标志着太原市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根据《备忘录》,近期双方将在税源调查、档案资料交接、纳税人识别、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确保如期完成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双方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和征管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加强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利用环保税收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开展环境保护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减排,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加快经济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